屏東縣:【葉永誌】 被殺事件 九週年
原載:「從兩性平等到性別平等:記葉永鋕。兩性平等教育季刊,89.11, 第13期,第??頁」 (婦女新知第222期轉載)
「葉永誌住在高樹鄉的建興村,從小就有非常女性化的特質,烹調、女紅、打毛線、摺紙、掃地、洗衣或幫客人洗頭,
…樣樣行,爸爸媽媽很喜歡如此體貼的葉永誌,疼愛有加;村人們也稱他很賢慧,是個好孩子,一點都不排斥他‧不過,葉永誌離開家庭,走出村子之後,一連串歧視和不平等遭遇隨即而來,連學校也保護不了他‧」
葉媽媽說,永誌從國中起就嚴重遭受同學歧視!男同學們笑他像女生,很噁心,有的人還會動手打他,甚至還會趁他上廁所的時候,大家聯合起來脫他的褲子,想看看他到底是男的還是女的,嚇得永誌不敢在正常上課時間上廁所,只能趁著上課時間獨自一個人再來‧
好幾次,葉永誌害怕被同學打,不敢上學,偷偷留字條向爸爸 媽媽訴苦‧葉媽媽也曾向校方反應,但學校並沒有及時處理這個問題‧民國89年4月20日上午,葉永誌像往常一樣利用第四堂課下課
前5分鐘徵求老師同意後奔向廁所,但就此一去不回;下課後,才經 同學發現他躺臥在血泊中,左後腦勺有明顯的撞傷…‧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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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性別暴力實例---葉永誌之死
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日,屏東縣高樹國中三年二班的葉永鋕,在他最喜歡的音樂課上盡情高歌後,葉永鋕舉手告訴老師他要去上廁所,那時候距離下課大約還有五分鐘,老師因為他平時很乖,就答應他離開教室去上廁所,結果葉永鋕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過。
第四節下課,二年級學生於上廁所時,發現葉永鋕倒臥廁所血泊中,另一同學立刻告知訓導處,同學將他抬至保健室。保健室護士稍作簡單處理之後,判斷須送醫,遂叫救護車送往高樹同慶醫院。葉永鋕顱內受傷嚴重,情況持續惡化,於隔日(二十一日)凌晨四點四十五分去世。
葉永誌自升上國中以來,在學校生活中被老師與同儕認為是有「女性氣質」傾向的小孩。他的行為特質可歸納為:聲音比較細、講話時會有「蘭花指」的習慣性動作、喜歡打毛線和烹飪、比較常和女同學在一起,這樣的性別特質並非不正
常,卻由於同學的性別刻板印象、學校處理不當與介入不足而造成了死亡的間接性原因。他曾經因為這樣的特質而受到同學的性別歧視和暴力,包括怕上廁所時有人欺負他,害他不敢和一般同學一樣上廁所,只好經常提早下課上廁所。
因為葉永誌具有這樣的特質,在一、二年級時被同學(二、三個)強行要求脫褲以「驗明正身」,其所遭受的同儕暴力其實就是一種性別屈辱和性別暴力。可見,葉永鋕在校原應享有的基本人格權、性別尊重和最起碼的生理需求(上廁所)在校園中都被剝奪了。
葉永鋕確實受到許多校園暴力。首先是一位中輟生強迫他代寫功課。長期在強勢暴力威脅 之下,葉永鋕不敢吭聲。同學說道,這位中輟生看他「像女生」好欺負,所以強迫他代寫功課,也強迫他去妹妹那裡代拿便當盒。家屬發現一張撕去的週記,方才知 道他要幫同學抄國文作業,常常覺得時間不夠用、內心壓力很大的事情。老師並不知情,但是同學幾乎都知道。這種同儕暴力對他而言真是無所不在,如影隨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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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轉載字TT1069新聞區
>>>>>>>>>>自己觀點
也許現在社會越來越開放~有許許多多的男同或者是蕾斯開始大方公開她們自己的性向
但是這我想也是需要隨著年紀和經驗的增長才會有所勇氣的吧
先除去同志這個議題.. 事件中主角只是因為女性化被人瞧不起更遭受到同學們的欺負
老實說, 這種情形我國中也有遇過, 當然可能比他好些!!
但是, 我們是不是要正視這個問題呢?在某次的專題文章中, 我獨到數據論點, 台灣絕大部分的校園暴力都生於國中時期,
正巧也是最叛逆能夠訂定一個青年性格的時候, 在性意識上面也是最不充足的時候, 教導如何公平對待各種性別或者性向或者
有某些女性男性傾向的同學, 是很需要的!!
在9週年的今天!! 我碰巧剛好看到了有人PO上這篇文章...
恩!!
教育部雖然實施了"玫瑰少年"影片計畫...但是
我覺得會有成效嗎??? 也許欺負歧視的情形還是存在某種角落吧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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