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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喜歡同居」

這是今天在姊妹淘舖浪上面第一個看到的文章更新訊息

這倒是說到我心坎哩,雖然我沒有看完史丹利寫的這篇文章,不過我到是很喜歡標題,因為我就是個不喜歡同居的傢伙
你要來我家住個幾天,這很ok,但我不建議你來跟我「長住」幾天,因為時間久了總是會發現對方的陋習,
可能索性談的來,那麼我們要恭喜這對情侶可以變成一對佳偶
萬一!

就這麼的不小心同居之後發現了對方的陋習,而大改觀感,
這我只能說,可能會變成怨偶,或者說聲『掰掰』的命運,
這就是我的感想,而且我覺得現在的人越來越需要飽有自己的空間,除了是因為生活和工作壓力可能都很大之外,
還有就是,在這麼便利的生活當中,人們還是要學著自己獨立,有些時間可以給自己,若你要分享...這我就不干涉
不過萬一你分享的不愉快....嗯!

曾經有人跟我說過可不可以住在一起,我給了他一個非常正當且中肯的理由,起因是情侶需要不時的『激情火花』,
當你住在一起,就會知道他每天作什麼,每天說什麼了,這就少了「話題」當開頭,而且我個人需要保有隱私,
一起的時間不夠久遠,我真的不會想要住在一起。


 「那怎麼的時間才算夠久呢?」
這答案當然我要丟一個超級通俗的答案,『一每個人的適應特性和個性不同,當然時間也就不同』
像我的話,至少也要過一年半才可以,可能雙方都了解了自己的交友圈,或者是生活習慣等等,當然還有飲食方式跟講話方式囉!

**以上,我心中的小建議~語大家分享之**



今天又是出奇難得的好天氣,不過,過了明天,一切即將又要改觀,
因為今天的好天氣也只是曇花一現罷了,因為又有一波冷氣團要南下了,真的是非常惱人啊!

(也就是說,下星期二去看房子可能要裹大包大包出門嗎?!)

最近這幾天開始改變自己的作息習慣,可能過了12點後,就會開始想要睡覺,但是今天比較不行,因為我今天把主機硬碟的一些影片丟到了大孩子裡面,因為主要用的硬碟還是讓他空一點的好阿,還有順便把一些不必要的資料作一個備份以及處裡。


不過我很想要就是...
可以正常在9點鐘以前醒來,我想這是對身體最好的,畢竟只要作息正常,我就會睡午覺,頭好壯壯,三餐正常,但是我不要胖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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